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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5442/-07726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六稳六保) 有效性: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9-23 10:23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日前,《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明确了我市今后服务业的发展方向。作为《意见》起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嘉兴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章剑就《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内容等作了政策解读。

 

问:今年我市为什么出台《意见》?

答:发达的服务业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关键力量。特别是伴随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发展而产生的现代服务业,具有智力要素密集、产品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等特点,是服务业发展的重点。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形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2020年,我市出台《意见》,既是落实国家政策、贯彻国家部署的具体行动,也为下一步推进我市经济更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问:与以前的服务业发展政策相比,《意见》有哪些特点?

答:《意见》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注重形成服务业发展的集聚效应。服务业集聚区、楼宇平台、镇(街道)等是服务业发展的“引擎”。《意见》注重对这些平台的引导和激励,通过集聚区考核、星级楼宇评选、强镇(街道)竞赛,最大限度激发平台潜能。二是注重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意见》将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和区级服务业发展资金作了叠加,提出涉及市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区级财政给予不低于50%的支持。三是提高服务业企业的发展质量。服务业企业与制造业企业一样,也有自己的产品。这些产品多为智力成果,很多企业容易忽略对产品品牌的塑造,所以《意见》鼓励服务业企业开展质量品牌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产品的竞争力和企业在行业内的话语权。

 

问:关于市民关心的健康养老产业,《意见》有什么支持政策?

答:我市被确定为首批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试点。《意见》提出扶持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托幼、母婴、康复等生活性服务项目,竣工验收后给予投资额5%的补助,给予300万元(市+区)。未来将加大对健康养老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问:时下比较热门的“夜间经济”在《意见》中是怎么体现的?

答:“夜间经济”是《意见》中的关键词之一。发展壮大我市夜间经济,可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消费需求,打响运河国际旅游休闲城市品牌,提高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知名度。《意见》提出开展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夜间餐饮示范名店、夜间购物示范名店、夜间文体休闲示范名店的评选,对入选市级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的,根据投资额给予750万元(市+区)的奖励,对入选市级示范店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问:《意见》如何支持服务业强镇(街道)发展?

答:为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使各镇(街道)服务业发展各具特色、充满活力,形成相互间良性竞争势头,我们将挑选一批服务业增加值和税收超过一定额度镇(街道)开展服务业发展竞赛。对排名前10位的镇(街道),给予150万元(市+区)的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服务业强镇(街道)试点相关项目的建设

 

问:在方便群众广泛知晓《意见》方面,有何打算?

答:《意见》出台后,市和各县(市、区)发展改革(服务业)部门将上下联动,构建全方位宣传网络,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让群众“零距离”了解新政策。一是主动宣传解读。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积极主动宣传。二是媒体宣传解读。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提高对《意见》的知晓度。三是驻点干部宣传。我们有一支驻企干部队伍,他们也是《意见》的宣传员,将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送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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