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上半年度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线上申报的通知
市本级有关申报单位:
根据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印发的《嘉兴市2021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附件1,下简称《操作细则》)及有关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1上半年度(1月1日-6月30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线上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通道及时间
网址:jx.96871.com.cn,进入网页后直接搜索下文所列对应事项,点击后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申报窗口期:2021年7月16日—31日。
二、申报事项
①新能源汽车购置(范围包含新能源公交车、氢燃料电池汽车,不包含纯电动、插电式乘用车);②公用充换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在何区投建,向何区申报”原则进行提交);③公共充换电运营服务(按照“在何区运营,向何区申报”原则进行提交)。
本次申报事项涉及的时间范围为2021上半年度(1月1日-6月30日)。
三、其他事项
1、请市本级各申报单位仔细对照《操作细则》中对申报材料的要求,在申报窗口期内通过“嘉兴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jx.96871.com.cn)完成申报材料的扫描上传和提交(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2、《操作细则》中的“个人充电桩报装补贴”事项上半年度批次将对接市级电力部门,对照文件中的相关条件,在通过符合性审查后直接将奖补金额划入具有资格的个人消费者自用充电桩电表账户,无需个人进行申报。
3、如有疑问可咨询属地发改部门。
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0573-82838380
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0573-82720217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0573-83680715
附件1-《嘉兴市2021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pdf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