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有轨电车一期项目票价(试行)政策的公示
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浙江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通过成本调查和价格听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拟出台的嘉兴市有轨电车一期项目票价(试行)政策进行公示:
一、票制和票价
一票制, 2元/人次。
二、票价优惠方案
嘉兴市有轨电车一期项目票价(试行)优惠方案,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衔接我市普通公交车现行优惠政策执行。
三、其他事项
1、该票价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嘉兴市有轨电车开发有限公司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21年7月23日——7月27日,若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请于7月27日前来电反映,联系电话:82521186。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