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442/2021-07825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 2021-09-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回应关切 | 有效性: | |
关于印发2021年嘉兴市服务业项目“招大引强”及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双进双产”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嘉兴港区发改经信商务局:
为加快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切实统筹做好我市服务业项目“招大引强”及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双进双产”工作,以项目促产出,以投资促增长。现将服务业项目招引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双进双产”目标任务印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全市服务业项目“招大引强”及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双
进双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2.新引进亿元以上服务业备案项目情况统计表
3.2021年嘉兴市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双进双产”工作考核办法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全市服务业项目“招大引强”及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双进双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 服务业投资增速(%) | 服务业投资增速(不含房地产)(%) | 新引进亿元以上备案项目数 (个) | “百项千亿”项目 | 生产性服务业 “双进双产” | |||||
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 | 新建项目开工率(%) | 引进项目数 (个) | 开工项目数 (个) | 竣工项目数 (个) | 达规项目数 (个) | 生产性服务业规上企业营收增速(%) | ||||
南湖区 | 10 | 15 | 6 | 100 | 80 | 8 | 3 | 4 | 8 | 10 |
秀洲区 | 4 | 8 | 3 | 2 | 6 | |||||
嘉善县 | 6 | 10 | 3 | 4 | 15 | |||||
平湖市 | 6 | 8 | 4 | 3 | 8 | |||||
海盐县 | 6 | 8 | 4 | 3 | 15 | |||||
海宁市 | 10 | 10 | 4 | 4 | 15 | |||||
桐乡市 | 10 | 10 | 4 | 4 | 15 | |||||
经开区 | 4 | 6 | 4 | 3 | 6 | |||||
港区 | 2 | 2 | 2 | 1 | 3 | |||||
全市 | 54 | 70 | 31 | 28 | 91 |
备注:1.新引进亿元以上备案项目:亿元以上备案内资或1500万美元以上外资产业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
2.生产性服务业“双进双产”引进项目:用地项目为当年新进入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赋码备案,总投资5000万元
以上的新建项目(现代物流项目为总投资1亿元以上);零增地项目为当年完成工商注册并入驻,年营收实现2000万元的项目(其
中批发业项目年销售额要求达到2亿元)。
附件2
新引进亿元以上服务业备案项目情况统计表(2021年1- 月)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行业代码 | 项目类别 | 项目签约时间 | 项目落地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2021年计划投资 | 项目简介及建设规模和内容 | 项目赋码 | 县(市、区)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附件3
2021年嘉兴市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双进双产”工作考核办法
一、认定标准
1.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符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分类的服务业项目。
2.用地项目投资额标准:现代物流项目为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其他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为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
3.零增地项目产出标准:主要指租赁或购买办公用房、厂房等新招引项目;当年注册,年营收实现2000万元(其中批发业项目年销售额要求2亿元以上)。
4.引进项目:用地项目当年新进入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赋码备案,零增地项目为当年完成工商注册并入驻。
5.开工项目:2021年新开工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且项目纳入统计库)。
6.竣工项目:2021年通过综合竣工验收项目。
7.达规项目:当年首次列入统计局规模以上企业库的项目。即信息、交通及批发企业营业收入达2000万,其他生产性服务业项目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服务业项目推进考核(90分)
1.项目引进数(25分)
基本分20分,按完成目标比例计分,超过100%按100%计算。奖励分5分,超额完成项目引进数最多的主体得5分,其余主体采取超额部分比例折算法计算。
2.项目开工数(25分)
基本分20分,按完成目标比例计分,超过100%按100%计算。奖励分5分,超额完成项目开工数最多的主体得5分,其余主体采取超额部分比例折算法计算。
3.项目竣工数(20分)
基本分15分,按完成目标比例计分,超过100%按100%计算。奖励分5分,超额完成项目竣工数最多的主体得5分,其余主体采取超额部分比例折算法计算。
4. 项目达规数(20分)
基本分15分,按完成目标比例计分,超过100%按100%计算。奖励分5分,超额完成项目达规数最多的主体得5分,其余主体采取超额部分比例折算法计算。
(二)服务业项目高质量发展考核(10分)
5.生产性服务业规上企业营收增速(5分)
目标增速为10%。基本分3分,按完成目标比例计分,超过100%按100%计算。奖励分2分,增速最高的主体得2分,其余主体采取超额部分比例折算法计算。
6.服务业标杆项目评比(5分)
基本分3分,完成1个的主体得3分,完成2个及2个以上的主体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标杆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当年引进、当年开工的总投资10亿元以上或1亿美元(外资)以上的重大项目。
(2)当年引进服务业领域世界500强或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企业总部、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