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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以低碳试点县建设为契机 低碳转型迈出坚实一步

发布日期:2022-02-11 15:53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2021年是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迈进元年,平湖市深入贯彻袁家军书记在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进产业低碳转型,积极开展低碳能源发展示范县创建全市新增风电装机容量601.2兆瓦风光发电达7.7亿度,占全社会用电比达到12.6%,较上年提升5个百分点,其中风力发电3.6亿度同比增长340%以上。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始终保持两位数下降。

一、聚焦主业,细耕“责任田”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低碳试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双碳”工作领导小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领导小组在市发改局设立办公室,与市双碳办合署办公,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

(二)制定建设方案。编制《平湖市低碳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实现路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任务分工,梳理重点建设项目26项。

(三)全面部署工作根据方案梳理形成了四张清单:即重点项目清单、年度任务清单、工作职责清单、突破性抓手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拟定了五大工作制度,召开全市“双碳”工作部署会暨低碳试点县建设推进会,对低碳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提出重点实施“低碳三计划”:“风光计划”、“余热计划”、“氢湾计划”。

二、提升能力,牵住“牛鼻子”

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关键在于碳达峰、碳中和,碳中和、碳达峰的关键在于能源“双控”。平湖市以“低碳三计划”为主线,牢牢抓好能源结构转型这一“牛鼻子”。

(一)重点实施“风光计划”。加快海上风电发展,浙能嘉兴1号、华能嘉兴2号两个各3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项目及送出工程年底实现并网发电,全年共新增发电量2.7亿度以上。加大整县光伏建设力度,研究出台了新一轮鼓励光伏建设的政策意见,鼓励各领域利用有效屋顶发展光伏发电,全年已新增光伏装机容量20.16兆瓦,新增光伏发电量0.6亿度以上。

(二)加快推进“余热计划”。独山能源一、二期440万吨PTA项目,年余热发电量达10亿度,三期项目540万吨PTA项目将新增余热发电12亿度;卫星能源两套共11.5兆瓦的余热发电机组建成投产,年余热发电可达2700多万度。

(三)创新开展“氢湾计划”。出台了鼓励氢能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的相关政策;全国首座油电液氢综合供能站正式投运,每天可加液氢、氢气1000公斤以上;首批采购的16辆氢能源公交车正式投入运行。

三、统筹协调,激活“一池水”

统筹做好增量和存量的文章,明确硬任务,采取硬举措,实施硬工程,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抓实抓好6大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实行梯次达峰。

(一)工业领域:加快“两高一低”企业整治,全年完成高排放企业整治6家;淘汰落后产能112项,涉及设备2500台;完成整治提升10家高能耗企业;完成高耗低效企业整治57家;腾出用能4.59万吨标煤。加快绿色转型,上报6个工业节能减碳储备项目;列入绿色工厂目录企业8家;创建节水型企业3家;审核验收清洁生产企业13家。

(二)交通领域:新增和更新公交车63辆,其中16辆氢燃料电池公交。全市新能源公交车占比96.56%,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15.02%。

(三)建筑领域: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一星级绿色建筑占比100%;新建民用建筑二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比59.83%。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42.33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6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3.176万平方米。

(四)农业领域:建成平湖市省级农开区“负碳”数字化农业园氢光储充一体化新型能源系统示范项目完成新增森林2307亩,改造提升绿化1352亩;通过省“一村万树”示范村创建村2个,省级生态文化基地创建村1个

(五)居民生活领域:全市新建公共自行车站点30个,共有公共自行车站点205个,日均租用量达到4738辆次,最高日租用量达到8550辆次建成城市绿道约6.17km,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0%

(六)科技领域:向上推荐2个项目申报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双碳领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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