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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推动光伏建设进入“快车道”

发布日期:2022-03-22 11:40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作为全省第一批低碳试点县创建单位,平湖市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持续推进全市能源结构低碳发展,2022年1月,《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新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在政策激励的基础上,我市推改造、优准入、抓试点,多措并举推动光伏建设进入“快车道”。

一是推改造,推动存量开发。在21年下半年,我市仔细摸排市域范围内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园区、居民的屋顶可开发光伏容量以及已开发容量情况,完成全市约318万平方米的屋顶资源排摸工作,预估可安装屋顶光伏20万千瓦,年发电量将达到2亿千瓦时。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主体特别是重点用能单位建设屋顶光伏。出台《平湖市光伏发电建设补贴政策》,对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单位)投资光伏发电项目且备案项目0.1兆瓦及以上的,实行为期3年的发电量补助,对建设居民成片光伏发电0.1兆瓦及以上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2021年新增光伏装机20.16兆瓦,较2020年同期同比增长159%,新增光伏发电量0.6亿度以上。

二是优准入,细化项目评审。《意见》中提到,我市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新上项目和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均需100%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我市围绕项目配套光伏建设情况进行把脉诊断,通过政策宣传、用能分析、效益预测等方法督促企业做到配套光伏应建尽建。另外,我市还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积极开发光电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符合光伏发电要求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要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2021年全年,我市新增光伏受理项目66项,合计装机容量可达31兆瓦,约占我市“十三五”累计光伏装机容量8%。

三是抓试点,打造氢光工程。我市充分利用我市富氢资源及光伏产业发展优势,与国网浙江平湖市供电有限公司联合,计划投资1887万元建设运营“氢光储充"一体化新型智慧能源站,在浙江东郁广陈果业有限公司试点建设全省首个“负碳”植物工厂,预计年发清洁电量为34.6万度,每年有效消耗二氧化碳约36吨。1月12日投运省内首个共富共享新型电力系统,将区域内受用电困扰的首批10家现代化农业企业“化零为整”,通过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对新型智慧能源站的氢能发热发电、光伏发电、储能等各个模块进行数据接入、精益管控,使区域内新农业园共享清洁能源发电,每年降低用电成本约146万元,减排二氧化碳约170.6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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