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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委内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朱君同志任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环境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其经济改革处(财政金融处)副处长职务。
张利华同志任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从2021年12月9日起计算。
中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