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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08—2012年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09-09-29 14:24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促进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和《浙江省“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特编制《浙江省2008—2012年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客观条件

    (一)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现实基础

    1、农机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存量结构明显改善。2007年,全省农业机械原值172.94亿元、总动力1892.95万千瓦,比2002年分别增长57.62% 、19.46% ;“百亩耕地”拥有农业机械动力79.41千瓦,增长20.21% ;粮食生产机耕率71.49% ,机收率71.82% ,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50.8% ,提高10.8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农机存量结构明显改善。全省拥有大中型耕作机械6036台、半喂入联合收割机2320台,占耕作机械和收割机总数比例分别由2002年的2.61% 、5.09% 提高到现在的3.42% 和15.64% ;全省拥有设施大棚24370.79万平方米,农产品冷藏保鲜库达68.5万立方米,机动喷雾机12.58万台,茶叶加上机械18.14万台(套),农副产品初加工机械23.62万台(套)。

    2、农机工业蓬勃发展,产业带动力明显增强。近年来,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农机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农机工业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一是生产持续增长。2007年,全省农机工业总产值达587亿元,比2002年增加227亿元,连续5年超过20% 的增长率,新产品产值161亿元,占农机工业总产值比重27.43% 。二是销售持续攀高。2007年,全省完成农机产品销售564亿元,产品销售率96.08% ,分别比2002年增加282亿元和17.71个百分点。三是六大优势产品引领全国同行业发展。全喂入联合收割机、水泵、植保机械、茶叶加工机械、小型拖拉机及缸套、活塞、曲轴等农机配件,市场占有率稳居全国首位,成为引领同行业发展的主导产品。农机工业的持续升温,为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3、农机社会化服务稳步推进,新型服务主体培育加快。伴随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农机化服务主体培育加快,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开展以乡镇、村落为基础的统一服务,在机耕、栽植、植保、烘干、加工等作业环节推行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服务,扩大了服务范围,提升了服务质量,取得了显著效益。2007年,全省拥有农机专业合作社196家,农机从业人员92万余人,近5年累计组织近1.19万台耕作机械、收割机开展跨区作业服务,完成机收面积920.4余万亩,实现收入近4.08亿元,机手人均增收超过1.8万元。尤其是涌现了一批示范性强、辐射面广、带动好的品牌合作社,有效促进了新装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

    4、农机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围绕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大力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考核制,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加强农机动态监管,创新警农合作新机制,严格拖拉机驾驶培训考试,严格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严把培训考试和检审验关。强化农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农机新产品的性能鉴定和推广鉴定,组织开展在用农机产品的质量调查,做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切实维护农机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的资质管理,开展“绿剑”执法系列行动,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农机市场秩序。通过采取内外结合、立体交错、多管齐下的综合治理措施,初步构建起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了农机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有利条件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作体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发展布局,是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农村面貌的新举措、新展望、新要求。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关键是创造和运用先进的生产工具,而农业机械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用现代科学技术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最直接、最有效、最重要的途径。

    2、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和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等相继颁布,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确立了农业机械化在整个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各级政府扶持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政策措施,赋予了农机主管部门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对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政府的职责和义务,将促进农业机械化纳入法制化轨道,有效保障了农业机械化快速健康发展。

    3、政府投入的不断加大,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胡锦涛同志“两个趋向”科学论断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从而为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铺平了道路。2004年,中央1号文件将农机购置补贴上升为“两减免三补贴”的重要政策,开辟了国家财政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渠道。最近几年,公共财政支持农业机械化的力度逐年加大,中央财政四年累计安排农机补贴资金29.74亿元,省财政落实农机补贴资金和各类专项超过1亿元,各市、县(市、区)也都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力度,为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战略,走浙江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进一步加大农机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力度,努力拓展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切实加强农机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不断提高农机科技水平、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三农”原则。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始终坚持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紧紧围绕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需求,发展适合农民使用、受农民欢迎的农业机械,努力满足农民群众在生产中要求最迫切的农机作业需求。

    ——坚持因地制宜、遵循规律原则。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统筹协调发展农机管理、培训、推广、监理、服务、维修。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要求,运用市场杠杆和经济手段,引导农民和社会资本投资农机服务业,促进农机产业健康发展。

    ——坚持突出应用、注重效率原则。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业主导产业、地形地貌条件和农民生产习惯,发展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机械。通过政策引导,逐步优化农机存量结构。注重提高农机的通用性和动力配套比,提高农机有效作业时间和使用效率。

    ——坚持依法治机、规范发展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农机产业和农机服务业的管理,规范农机企业和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对农机产品质量、市场流通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发展目标

    根据我省建设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趋势和条件,2008—2012年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整体进入中级阶段,有条件的地区率先进入高级阶段,实现速度、质量、效益同步增长。

    ——农业机械装备总量稳步增长。农业机械总动力预期达到2500万千瓦,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适应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农业机械装备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

    ——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达到70% ,水稻机插、油菜机收及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取得重大进展,防灾、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农机服务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公司等新型主体预期增加300家,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服务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农机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

    ——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农机安全管理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机监理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落实,农业机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0% 以上。

    三、重点推广应用的机械装备与技术

    实现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必须根据我省农业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实际,结合农业区域布局和规划,重点提高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和设施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

    (一)粮油生产机械装备与技术

    1、粮食。重点发展水稻机械插秧及其相配套的标准化育秧技术、水稻种植、植保、收获、烘干和初加工机械,开发、引进马铃薯等旱粮作物收获机械。

    2、油菜。重点发展油菜种植机械、收获机械和各种田间管理机械及产后初加工机械装备与技术。

    (二)设施农业机械装备与技术

    1、蔬菜。重点发展钢架大棚、连栋大棚、喷滴灌设施、雨水回收系统以及工厂化育苗、机械化移栽等设施装备与技术。

    2、茶叶。重点发展茶园耕作、修剪和茶叶采摘机械、加工等机械装备与技术,以及喷滴灌设施、防冻设施、害虫诱杀灯、供水系统等。

    3、果品。重点发展钢架大棚、连栋大棚、避雨棚架、喷滴灌设施、田园耕作设备、害虫诱杀灯等,以及采后商品化分级设备、储藏保鲜设备和低温浓缩汁加工机械化设备与相应技术。

    4、食用菌。重点发展机械化菌包(或培养料)生产线,菇棚、高压灭菌锅炉、高效节能灭菌设备、粉碎机、拌料(翻堆)、装袋机械、冷库(压缩制冷机组)、初加工烘干设备等。

    5、花卉苗木。重点发展玻璃温室、自控智能温室、钢架大棚、基质栽培、工厂化生产育苗、喷滴灌等设施装备与技术。

    6、竹笋。重点发展蓄水池、输(送)水管道、喷滴灌设施、病虫害防治装备和新型竹林覆盖材料等,以及林地清理、挖穴等机械和竹木采伐、加工等装备。

    7、蚕桑。重点发展桑枝修剪、桑叶清洗消毒、桑园耕作、病虫防治、喷滴灌设施、供水系统、养蚕加温、蚕茧烘干等机械装备与技术。

    8、中药材。重点发展大棚设施、基质栽培、喷滴灌设施、供水系统等设备与技术,耕整、播种、植保、收获等田间作业机械,以及清洗、烘干、切片等初加工机械与技术。

    9、畜牧。重点发展标准化养殖场(小区),配套自动供料、供水、孵化、挤奶、控温、控光、控湿、排泄、消毒、疫病防疫等设施以及畜禽粪便综合处理及其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等。

    10、水产。重点发展标准化、系列化的节能节水型多功能养殖温室,观赏鱼养殖配套设施,深水网箱等浅海养殖设施,工厂化养殖的循环水处理、智能控温、水质在线检测和增氧系统,高标准池塘大棚、养殖水循环利用的集约化生态养殖的水质净化、控温、投饵、收割等机械设施,以及水产品初加工等机械装备。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多渠道增加对农业机械化投入

    着力完善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和投融资体系,多渠道增加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

    1、进一步完善农机化扶持政策。健全政府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制度,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购买政府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并逐步将适用于主导产业关键生产环节的农业机械和设施装备纳入购机补贴范围。完善农机作业环节补贴政策,继续对水稻机插、油菜机收、统防统治等给予补贴,逐步将粮食烘干、油菜机直播等纳入作业补贴范围。积极探索对农民购置大型农机装备给予低息或贴息等信贷支持政策,适时研究出台农机作业燃油补贴政策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2、加大力度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农机化促进工程实施力度,引导推动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和农业机械化主推技术的推广应用。各级政府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机技术研发试验、从业人员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农机购置(更新)补贴、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农机安全生产等,促进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发展。

    3、完善农业机械化多元投入机制。采取政策性奖励、财政贴息等措施,吸引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入农机产业,逐步构建起以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为导向、银行信贷为支持、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妥善解决农机服务组织用地、用电难问题。

    (二)大力推进农机科技进步与创新

    真正把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上来,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加大农机研发力度。坚持自主研制开发和引进国外先进农机装备与技术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中心的产、学、研、推联合的农机科技创新体系,努力解决农业机械品种、规格不适应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的问题。通过加快农机装备更新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机工业发展,推动科研成果转化,逐步提高农机具科技水平,淘汰落后、老化的机具设备。

    2、积极开展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实施“引进来”、“走出去”双向结合战略,既要加强对引进农业机械化技术与装备的消化、吸收和创新,促进农业机械化技术升级,为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又要组织引导省内有优势的农机产品出口,主动为农机企业搭好平台、做好服务,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3、建立农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以着力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科技素质和经营能力为重点,依托各级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学校、农业院校和农机企业的技术力量,分期分批对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领头人进行实用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有计划地开展农机作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的考核与鉴定,逐步实现农机操作、维修人员持证上岗。

    (三)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

    把建设综合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作为加快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

    1、加强农机示范区建设。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推进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省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申报,在示范户、示范村、示范镇和示范基地建设的基础上,由点到面逐步推进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申请示范区建设的单位都要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布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和推进计划,确保示范区建设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2、明确建设重点和目标。粮食主产区重点建设规格化育秧中心和粮食烘干中心,5年建设季育秧规模3000亩以上的水稻规格化育秧中心150个、平均批处理能力6吨的粮食烘干中心100个。油菜主产区重点建设油菜机收示范点,5年建设油菜机收示范点100个,10亩以上连片种植的油菜生产区基本实现机械化收获。水产养殖区5年建设1000家水产养殖机械化示范场,2000艘海洋捕捞节能型机械化示范船。通过示范区建设,带动建立100个农业机械化示范镇(乡、街道)、2000个农业机械化示范村(基地、点)。

    3、保证建设质量和进度。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建设资金,上下联动建立政府、社会、农户多元投入相结合的资金保障机制。严格质量监管,强化对机具配备、资金投入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一个、成功一个、示范一片,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扶持政策的先行区、技术应用的集成区、发展瓶颈的突破区、行业管理的规范区、工作机制的探索区。

    (四)加快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进程

    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合作经营、共同使用农业机械,提高农机利用率和经营效益,促进农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扩大农机服务的市场供给,满足广大农民的作业需求。

    1、加快新型服务主体培育。继续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主体,通过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推动规范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机租赁服务,探索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农机骨干企业的技术、网络资源,协作推进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建设。引导我省农机服务组织开展跨区作业服务,鼓励省外农机服务主体到我省开展农机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机经营效益,促进共同利用。

    2、强化农机信息化服务。健全信息服务网络,加快农机信息化服务网点建设,力争服务网点覆盖全省所有的市、县(市、区)。拓展信息服务内容,加强对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传递,力争服务内容涵盖农机政策法规、产品销售、生产作业、维修培训、安全宣教等。丰富信息服务形式,进一步完善农民信箱——农机化服务园地、信息服务直通车等服务方式。

    (五)不断强化农业机械化行业管理

    深化农业机械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机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管理水平。

    1、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开展新一轮“十百千万、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基本构建起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深化警农合作,加大对农业机械的动态监管力度,推动警农合作向乡镇延伸,逐步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2、强化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农机新产品试验鉴定,严把农机产品市场准入关。加强在用农机产品尤其是补贴农机产品的质量调查,督促生产和流通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履行“三包”承诺。规范农机产品销售市场、作业市场、维修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坑农害农行为。加快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快推进农机标准化。把推进标准化放在促进农机化管理的重要位置,重点制定涉及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和试验鉴定标准。切实发挥农机管理部门制标、宣标的引领作用,调动农机应用主体贯标、用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开展农机标准化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农机使用者标准化操作水平。

    (六)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农业机械化发展。要加强农村机耕道路、标准农田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条件。要建立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发展改革、经信、科技、财政、公安、交通、工商、税务、质量技监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与配合,制定具体措施,合力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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