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9-09-29 14:24
信息来源:省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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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2009年4月24日出台了《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提出,2009年至2011年,我国纺织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有八:稳定国内外市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区域布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自主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实力。
《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作为促进建设纺织强国的重要促进剂,有利于纺织行业战胜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其最根本、长远的意义在于促进纺织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提高我国纺织工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稳定和开拓出口市场,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实施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积极应对贸易摩擦,稳定纺织品国际市场份额。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开拓新兴市场,下大力气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在全球范围内实现销售、研发、生产各个环节的优化配置,提高我国纺织工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促进国内纺织品服装消费,引导纺织企业大力开发新产品,优化和创新商业模式,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增加对边远乡村的销售,便利农民消费。通过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促进产业用纺织品在水利、交通、建筑、新能源、农业、环保和医疗等领域的应用。
加快创新,淘汰落后
提高纺织服装自有品牌出口比重10个百分点,以服装、家用等终端产品自主品牌建设为突破口,选择100家左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品牌企业,加强技术进步,提高质量水平,建设和完善设计创意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品牌推广中心,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市场快速反应能力。支持优势品牌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加强产业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品牌企业的市场控制力。
推进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和应用,提高纺织装备自主化水平,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纺织行业生产效率,改善产品结构,增强市场有效供给能力。加大对高能耗、高污染等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淘汰力度。
优化区域布局,提升企业实力
东部沿海纺织工业发达地区充分利用技术、资金、研发、品牌、营销渠道的优势,跟踪国际最新技术和产品,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纺织行业和产品。鼓励中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纺织服装加工基地,形成东中西部优势互补的区域布局。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纺织重点行业和企业运行情况、质量等跟踪监测制度,加强产业信息平台与预警机制建设,建设30个面向中小企业、功能完善、服务能力较强的公共服务平台。纺织企业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提高核心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档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