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属公办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嘉发改物〔2018〕169号)
嘉兴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市属公办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报告》(嘉教计〔2018〕54号)收悉。鉴于嘉兴市第一中学、秀州中学、北师大嘉兴附属中学、嘉兴市第三中学、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嘉兴市技师学院和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等八所市属公办学校学生宿舍设施条件需要改善的实际,并衔接其他学校学生住宿费价格水平,经研究,同意以上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调整为750元/生·学期。
新的标准从今年秋季始执行。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物价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