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442/2021-07752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 2021-05-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工作规则 | 有效性: | |
市发展改革委大事记制定规则(试行)
一、主要范围及责任分工
1.省市领导对我委重要工作批示指示(提供领导批示页截图,并配以简要文字说明)。(责任处室:办公室)
2.省市领导对我委牵头工作内容视察考察,包括市委市政府层面接待但以我委为主的相关视察考察(提供现场图片,并配以简要文字说明)。(责任处室:相关处室、单位)
3.我委牵头起草由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要文件、工作方案等。(责任处室:相关处室、单位)
4.我委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开展的专题汇报。(责任处室:相关处室、单位)
5.市四套班子会议(如,市委常委会议、人大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听取我委主要议题汇报。(责任处室:相关处室、单位)
6.我委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方案。(责任处室:相关处室、单位)
7.乡科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任免情况,委领导班子职责调整。(责任处室:办公室)
8.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对我委工作开展的重要宣传报道(扫描或截图,图片上注明报道时间、媒体名称、刊发版面、刊发标题等消息)。(责任处室:相关处室、单位)
9.市级政府以上对我委及个人表彰情况及获得的重大荣誉。(责任处室: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10.我委牵头筹备以市委市政府层面召开的重要会议活动(需提供图片并配以文字说明)。(责任处室:相关处室、单位)
11.省级以上审批重大项目(主要是重大基础设施)取得关键节点突破情况(如列入规划、可研批复等)。(责任处室:相关处室、单位)
12.其他对我委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责任处室: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二、格式要求
1.真实准确。撰写应尊重事实,确保重大事项的背景、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结果影响等六要素齐全。
2.简明扼要。以客观叙述为主,避免主观评论和空话、套话,做到“只叙不议”,一般不超过100字。多部门共同承担的事情,由业务牵头处室(单位)撰写,做到大事、要事不遗漏。
3.一事一条。大事记应以时间为顺序逐条记载,不可在一条之中同时记载两件以上事项、如果同一日中发生几件大事,应分条列明。
4.明确时间。大事记时间应记载具体,写明年、月、日、持续时间较长的大事,其时间可以概括写或标明起止日期;如同一事件发生在一年中的不同时期,可跨越时间顺序集中叙述。
5.统一称谓。称谓应写单位名称,不得写作第一人称;人物称谓可加职务、职称,一般职务在前,姓名在后。
6.涉及图片报送的格式要求。图片精选,大小尽量在2M以上,确保清晰度;图片直接命名为该图片的文字说明,方便后期查询。
三、报送要求
1.明确专人负责。各处室(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大事记的报送。
2.实行每月报送。各处室(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大事记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后报送至办公室汇总,适时在内刊上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