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442/2015-00008 | 文号: | 嘉发改〔2015〕247号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 2015-10-20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印发《关于推进我市预拌砂浆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住建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南湖区、秀洲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建设、环保、质监分局,港区经发、建设、环保、质监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精神,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推动建筑领域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预拌砂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5〕55号)和我市预拌砂浆的发展情况,制定《关于推进我市预拌砂浆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 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0月20日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 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关于推进我市预拌砂浆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