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2023年度用能预算核定结果公示
各有关单位:
依据省能源局《关于加快做好2023年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能源〔2023〕6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年度用能总量空间,现将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2023年度用能预算核定结果予以公示。核定结果超出批复值的以批复用能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
联系方式:0573-82521633,jxfgnyc@163.com
附件: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2023年度用能预算核定结果.pdf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