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442/2023-05026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 2023-05-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工作规则 | 有效性: | |
关于印发《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支部,委内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经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5月8日
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党组书记、主任徐明良同志
对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实落细“五张责任清单”,完善“四责协同”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纵深推进清廉发改建设。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列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研究部署、推动落实。督促全委上下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守好“红色根脉”,对标“两个先行”、奋进“两个率先”,坚持“四敢争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党组成员范围内公开个人有关事项。
(三)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对全委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优化治理贯通起来,持续构建优良政治生态。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议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推动解决重大问题。
(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贯彻落实办法,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五)带头遵守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组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问题苗头及时约谈提醒,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严厉查处。严格执行“六大纪律”,作廉洁从政表率。
(六)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精神,用好“三张清单”,监督推动“五个严禁”要求落实落地,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
(七)抓好上级党委、政府以及发改部门重点工作的落实。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及时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八)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抓好执行落实。严格用人程序,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资产管理,确保有效利用。
二、党组成员、副主任罗永联同志
对分管的城镇与基础设施发展处、产业与创新发展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处)、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委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安排,协助党组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到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创业创新、乡村振兴等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坚持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在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落细“五张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每年至少向委党组汇报1次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在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办法,从严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专题听取汇报,规范“八小时”外行为,及时了解掌握人员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监察组报告。
(四)严格规范发展改革专项资金(海铁联运项目)等分管领域资金使用以及其他涉及国家、省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程序合理规范、专款专用。
(五)加强对分管领域项目建设、招投标、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管理,严肃查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利益输送等,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人员权力运行监督。
三、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春锋同志
对分管的经济改革处(财政金融处、信用建设处)、服务业政策与规划处、服务业建设处、市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委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安排,协助党组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到经济体制改革、财政金融、营商环境、服务业发展、信用建设等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坚持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在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落细“五张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每年至少向委党组汇报1次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在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办法,从严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专题听取汇报,规范“八小时”外行为,及时了解掌握人员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监察组报告。
(四)严格规范发展改革专项资金(服务业项目)等分管领域资金使用以及其他涉及国家、省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程序合理规范、专款专用。
(五)加强对分管领域项目建设、招投标、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管理,严肃查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利益输送等,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人员权力运行监督。
四、党组成员、副主任沈卫东同志
对分管负责的办公室、战略与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处(行政审批处)、重点建设办公室(基本建设综合办公室)、机关党委、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委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安排,协助党组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到人事财务、发展规划、宏观经济管理、经济动员、投资、基本建设综合管理、机关党建和群团等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坚持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在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党支部“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落实落细“五张责任清单”,从严抓好“七张问题清单”专项整改,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每年至少向委党组汇报1次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在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办法,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控“三公”经费,从严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人员权力运行监督,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专题听取汇报。规范干部“八小时”外行为,及时了解掌握人员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监察组报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四)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挖彻查、严厉惩治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依规依纪开展案件审查、规范案件审理、处分执行和备案工作。加强机关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机关纪检监察铁军。
(五)做实做细政治生态分析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分析,强化巡察整改监督,坚决落实整改责任。
(六)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用人程序,杜绝不正之风。加强用人监督,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七)严格规范委机关、委属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健全完善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规范采购程序,确保国有资产有效利用、不流失。加强项目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管理,严肃查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利益输送等。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人员权力运行监督。
(八)强化保密管理,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加强保密监督,以查促改,提高保密管理水平。
五、副主任、市机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喻伟同志
对分管的能源处、资源环境处、地区与对外开放处(海洋经济处)、市双碳和能源管理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委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安排,协助党组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到能源管理、生态文明、碳达峰、碳中和、区域发展、对外开放、海洋经济等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坚持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列席党组会议,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落细“五张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每年至少向委党组汇报1次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办法,从严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专题听取汇报,规范“八小时”外行为,及时了解掌握人员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监察组报告。
(四)严格规范发展改革专项资金(能源项目)等分管领域资金使用以及其他涉及国家、省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程序合理规范、专款专用。
(五)加强对分管领域项目建设、招投标、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管理,严肃查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利益输送等,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人员权力运行监督。
六、党组成员、市委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周彬同志
对分管的社会建设综合督导处、社会发展与改革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委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安排,协助党组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到社会发展、社会改革、人口发展、社会领域数字化改革、协调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建设等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坚持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在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落细“五张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每年至少向委党组汇报1次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在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办法,从严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专题听取汇报,规范“八小时”外行为,及时了解掌握人员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监察组报告。
(四)严格规范涉及国家、省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程序合理规范、专款专用。
(五)加强对分管领域项目建设、招投标、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管理,严肃查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利益输送等,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人员权力运行监督。
七、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包建兴同志
对分管的价格处、成本调查监审处(政策法规处)、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信用中心、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委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安排,协助党组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到价格、成本监审、政策法规、政务公开等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坚持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在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落细“五张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每年至少向委党组汇报1次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在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办法,从严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专题听取汇报,规范“八小时”外行为,及时了解掌握人员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监察组报告。
(四)严格规范涉及国家、省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程序合理规范、专款专用。
(五)加强对分管领域项目建设、招投标、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管理,严肃查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利益输送等,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人员权力运行监督。
八、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沈晓军同志
对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委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安排,协助党组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办公室工作,坚持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在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落细“五张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每年至少向委党组汇报1次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办法,从严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对办公室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专题听取汇报,规范“八小时”外行为,及时了解掌握人员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监察组报告。
(四)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健全完善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规范采购程序,确保国有资产有效利用、不流失。加强项目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管理,严肃查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利益输送等。加强对办公室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人员权力运行监督。
(五)强化保密管理,对办公室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加强保密监督,以查促改,提高保密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