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442/2023-05044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 2023-08-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有效性: | |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63号提案的答复
寿丹平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物流企业绿色能源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物流车辆绿色能源发展的关注和重视,您的提案调研充分、分析精准、剖析深刻,提出的建议也非常具有针对性,对我们开展下一步工作有着重要指导意义。我委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责任处室具体负责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部署。经与各会办单位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进展
在国家“双碳”战略的强力推动下,新能源货运车辆的发展迎来更多机遇,嘉兴也正积极支持引导物流企业发展新能源车辆,促进物流业绿色发展。
一是大力推动氢能物流车辆发展。近年来,嘉兴依托区域内丰富的气源优势、良好的产业优势和独特的交通区位优势,将氢能产业发展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示范引领工程,目前,新能源车辆在物流领域应用主要以氢能车辆为主,自2021年以来大力发展氢能产业,作为首批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重要参与单位和省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坚持以燃料电池汽车先行示范运营,带动氢能制造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已聚集氢能企业近40家,涉及制氢、提纯、储运、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加氢站建设、整车生产等,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氢能产业发展生态。目前全市氢能源货车主要有嘉兴羚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嘉善爱嘉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嘉兴氢能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个运营主体,已累计采购氢能源货车311辆,其中,氢能49吨重卡65辆,18吨氢能货车86辆,4.5吨氢燃料厢式物流车160辆(150辆待交付),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居长三角前列。
二是持续完善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布局。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近几年发展势头良好,国网嘉兴供电公司等积极发展“新基建”,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采用国家通用标准的充电口,可为货拉拉等物流用车提供充电服务。2022年以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出台《2022年嘉兴市“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切实回应群众需求、进一步提升全市充电服务保障能力为目标,确定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进数字化便民服务、优化小区和公共场所建桩布局、加强高速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项重点工作,量化任务指标,截至2022年底,全市建成公用充电站375座,公用充电桩4200个。在我市范围内高速服务区达到充电基础设施100%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规划,提升服务区充电桩数量。推进数字便民,目前全市已有216个充电站、1830根充电桩接入浙里办“一键找桩”应用,显示具体定位、运行状态、收费标准等服务信息,实现信息动态监测、滚动更新,方便车主充电。
三是积极落实各类支持和补贴政策。一方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船继续免征车船税,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将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落实,助力企业节能减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另一方面,研究出台我市相关新能源车辆扶持政策,2021年以来,我市密集出台了《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嘉兴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嘉兴市加氢站建设规划》《嘉兴市推动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补助实施细则》《嘉兴市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等一系列支持性政策。明确社会公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公用加氢站的补助标准。对社会公用充电站按额定充电功率400元/千瓦标准进行补贴,且平均至每个充电桩不超过15000元;社会公用换电站按额定充电功率400元/千瓦标准进行补贴。对加氢站(固定式)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20%进行补助,金额最高不超于400万元。2023年,市财政条线已向上争取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825万元,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1524万元。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摸清全市物流企业应用新能源重卡的实际需求,提前谋划合理布局,加强充电站补助政策研究,推动新能源重卡应用发展。
一是加强前期研究论证深入谋划。开展专题调研,深入研究新能源重卡车辆使用成本、适配场景、资源配套、政策引导等方面内容,引导拓展社会资本归对于新能源货运车辆建设使用的积极性和参与感,计划年内形成专题研究报告上报市领导参阅。进一步探索论证,通过谋划开展试点、建立标准、向上争取资源等,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进而带动规模效应,减少社会碳排放量,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探索出我市绿色物流发展路径。探索“光伏+”与物流园区等开发应用,服务好企业发展。鼓励列入示范应用联合体的车辆运营平台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提供寻找和拓展应用场景,打开新能源货车在物流运输上的市场。
二是完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推广。《嘉兴市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意见》已完成意见征集,拟于近期发布,将进一步规范加氢站建设监管。与此同时,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嘉兴港区等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或扶持政策,形成市、县联动的政策保障体系。持续深化“以应用促产业”发展战略,加大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发挥羚牛公司、爱嘉公司等现有新能源车辆运营平台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对接应用市场,推动燃料电池货车、重卡等车型的商业化应用。交通等部门正在制定相关实施方案,逐步提高邮政快递业全行业配送使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占比(包括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汽车。充分发挥嘉兴储氢优势,加快培育“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用氢”完整氢能产业链,加强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对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的货车,鼓励各县(市、区)给予补贴。提高其他新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合成燃料等在中重型货车中的应用比例。
三是科学推进公共充电站建设。今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列入到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计划全年再新建公用充电站40座,公用充电桩500个。下一步,我市将在现有的充电站基础上更加注重科学布局规划,联合相关部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大型商超、产业园区、厂区、景区等充电需求量较大区域公共充电站建设工作,为大型物流企业发展电动重卡等打下基础。
四是加强宣传服务积极营造氛围。依托嘉兴市交通运输行业党委,指导筹建交通运输行业工会联合会,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共推合力。积极走访服务物流企业,做好政策意见上传下达。从绿色物流角度出发,策划专题报道,加强全市范围内的宣传力度,不断树立物流企业典型,打造绿色品牌形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流企业绿色能源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联系处室:服务业建设处;联系人:郑嘉,8252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