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442/2024-07737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 2024-10-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废止嘉发改〔2021〕38号文件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
根据省、市清理涉及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嘉兴市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嘉发改〔2021〕38号)。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