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发改委关于公开征集嘉兴市能源领域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节能法律法规,加快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强产业能效提升和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发挥能源领域专家智力和技术支撑作用,决定公开征集新一轮嘉兴市能源领域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专家涉及专业领域包括:产业政策及发展战略类、电力热力油气及能源供给类(电力、热力、油气、氢能、储能、光伏、新能源等)、工艺制造及行业技术类(化工、化纤、纺织印染、造纸、金属冶炼等)三类。重点征集行业内知名度较高、影响力较大、造诣较深的专家学者,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学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专家等。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从事行业能源管理相关工作满5年;或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10年以上,具备同等专业技术水平判断力;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毕业5年以上。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发展情况,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二)从事能源管理、能源政策法规研究、能源战略规划咨询、项目节能咨询评估等领域或相关专业;熟悉能源能效领域或行业发展情况,熟悉节能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在本专业工艺技术领域及能源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能够积极参加我委的各项活动;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认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遵纪守法,无信用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行业权威专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咨询、审计等工作;
三、征集方式
专家入库采用自主申请和单位推荐方式开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如实填写《嘉兴市能源领域专家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专家个人同意,由单位统一报送《嘉兴市能源领域专家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请于11月30日前将以上申请材料(《嘉兴市能源领域专家申请表》需提供WORD版及PDF版,其他材料提供PDF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2414507028@qq.com,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专家申请”)。
四、入库专家管理
我委将根据工作需要从专家库中遴选专家,参与各类决策咨询、规划研究、项目评审、培训调研、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在项目课题申报时予以优先支持。
我委将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已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及时调整不适宜继续承担委托工作的专家,对无故不参加或多次不参加评审活动、违反评审纪律以及表现不良的专家,将采取剔除出库等方式进行处理,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晨冬 郑庆辉
联系电话:0573-82796381,0573-82771055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