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发改动态>通知公告

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征求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6 15:20 信息来源: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4〕10号)等精神,按定价程序规定,经成本测算,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市本级义务教育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保持不变,具体为:基础托管350元/生・学期,基础托管+延时托管550元/生・学期。初中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从700元/生・学期调整为400元/生·学期。自2024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如对上述拟定收费标准有异议或意见,请于2024年5月12日前电话或电邮反馈我委价格处,电话:82521186,邮箱:jxfgjg@126.com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反馈意见:https://fzggw.jiaxing.gov.cn/art/2024/5/21/art_1229499092_58949726.html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