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二期)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二)
受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二期)车辆通行费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5年4月8日下午14:30。
二、地点
桐乡市梧桐街道环城北路1738号桐乡交投集团302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我省现行高速公路收费政策
1.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次费+车公里费率×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桥隧叠加通行费;
2.载货类车辆(除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外)实行计重收费。载货类车辆通行费=车公里费率×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
3.尾数取舍依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物价局浙交〔2012〕111号文件执行。
(二)成本测算情况
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二期)经测算,预测单位成本为每车每公里1.12元。为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社会公众承受能力等社会效益和现实因素。收费标准拟执行浙江省高速公路现行的收费标准,即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7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定收费标准方案
1.项目里程明细表(单位:公里)
(1)苏台高速公路(二期)南浔至桐乡段工程收费里程表
练市枢纽 | ||||||
7.706 | 乌镇南 | |||||
13.741 | 6.035 | 梧桐 | ||||
18.482 | 10.776 | 4.741 | 凤鸣枢纽 | |||
20.900 | 13.194 | 7.159 | 2.418 | 崇福 | ||
24.510 | 16.804 | 10.769 | 6.028 | 3.610 | 骑塘 |
(2)苏台高速公路(二期)桐乡至德清联络线工程收费里程表
凤鸣枢纽 | ||||||
2.685 | 凤鸣 | |||||
7.283 | 4.598 | 崇福北 | ||||
12.085 | 9.400 | 4.802 | 洲泉 | |||
19.495 | 16.810 | 12.211 | 7.410 | 新市枢纽 |
注:1.苏台主线K18+179.119至K34+021.459之间有15.84公里的连续高架桥。根据连续高架桥叠加标准,乌镇南收费站至梧桐收费站之间有连续5.78公里高架(从K18+179至K23+954),叠加通行费2元/车次;梧桐收费站至凤鸣枢纽之间有4.74公里连续高架(从K23+954至K28+695),叠加通行费1元/车次。
2.联络线K2+926.280至K14+374.120有连续11.45公里的连续高架。根据连续高架桥叠加标准,凤鸣收费站至崇福北收费站之间有连续4.36公里高架(从K2+926至K7+283),叠加收费1元/车次;崇福北收费站至洲泉收费站之间有连续4.80公里高架(从K7+823至K12+085),叠加通行费1元/车次。
2.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表
车辆收费标准,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77号)等文件执行。
(1)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次费+车公里费率×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
类别 | 车型分类标准 | 车公里费率 (元 / 车公里) | 车次费 (元 / 车次) |
1 类客车 | ≤9 座 (车长小于6米) | 0.40 | 5 |
2 类客车 | 10—19 座 (车长小于6米) | 0.40 | 5 |
乘用车列车 | |||
3 类客车 | ≤39座 (车长不小于6米) | 0.80 | 10 |
4 类客车 | ≥40 座 (车长不小于 6 米) | 1.20 | 15 |
(2)货车、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车公里费率×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
类别 | 车型分类标准 | 车公里费率 (元 / 车公里) |
1 类 | 2 轴( 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0.45 |
2 类 | 2 轴( 车长不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不小于4500KG) | 0.841 |
3 类 | 3轴 | 1.321 |
4 类 | 4轴 | 1.639 |
5 类 | 5轴 | 1.675 |
6 类 | 6轴(含)以上 | 1.747 |
注:总轴数包含悬浮轴。
(3)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收费标准。运输1只20英尺箱或2只20英尺箱以及1只40(45)英尺箱的车辆均认定为同一种车型。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具体为:合法装载的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公里费率按1.4元/车公里计算(定额收费的路段按4类货车标准计算),并统一实行六五折优惠。
(4)其他标准。车辆通行费每个收费单元实际收费标准计算后,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分,ETC车辆据实交费,非ETC车辆在出口收费站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元计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按交通运输部相关政策执行。对安装并使用ETC支付通行费的车辆,其车辆通行费实行九五折基本优惠。已享受车辆通行费优惠大于九五折的,不再叠加基本优惠。对使用我省发行的ETC车载装载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施通行费八五折优惠。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非现金支付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单卡用户)和人工收费车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四、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
(一)听证人共3名(排名不分先后)
包建兴(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人)、周葆华(行政办事员)、李春龙(行政办事员)
(二)参加人共20名(排名不分先后)
消费者代表9名:姚月明(退休职工)、张建军(行政办事员)、程 辉(行政办事员)、姚伟奇(职员)、沈蓓莉(律师)、严昭民(国企职员)、朱菊芬(个体户)、杨志毅(行政办事员)、丁春水(个体户)
经营者代表2名:朱灵敏(收费处管理人员)、华晨(工程技术人员)
其他利益方代表2名:邱扣林(驾驶员)、叶秋芬(驾驶员)
专家学者代表2名:高德明(正高级工程师)、沈根芳(高级工程师)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冯杰(人大代表)、金云芬(政协委员)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3名:汪慧(行政办事员)、王颖奇(行政办事员)、李俊(行政办事员)
(三)旁听人员共3名(排名不分先后)
叶
德根(退休职工)、朱正茂(职员)、沈旭峰(职员)
特此公告。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交通和运输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