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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2 16:04 信息来源: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次

各支部,委内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经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年4月28日

 

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2025年市发展改革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力打造新时代清廉机关建设高地,大力倡导“六干”,为奋力谱写中国现代化嘉兴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聚焦政治监督,护航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政治锤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党内政治生活,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纠正政治偏差,及时消除政治隐患,确保全委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政治生态、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和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评估,持续优化政治生态。

责任领导:严加友

责任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2.着力筑牢思想根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持续改进理论学习方式方法,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重点,强化党支部以及委机关处室、委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学习单元功能,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有效发挥“学习强国”“浙里干部之家”等学习载体功能,积极搭建“发改(青年)论坛”暨建功竞赛平台,开展青年干部调研成果展示、实践经验交流、公文写作比拼等活动,增强学习效果。

责任领导:沈晓军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3.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紧扣“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的重要部署,聚焦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六干争先”主题实践活动,落实清单化管理、常态化监督,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部署闭环落实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人员权力运行的全方位监督,推动政治监督指向更精准、监督更系统、抓手更清晰。严格制度执行,围绕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等行权用权关键点风险点加强监管,持续规范权力运行。

责任领导:沈晓军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4.聚力整治稳经济促发展政策不落地。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统筹推进2025年整治监督和稳经济促发展增量政策不落地整治工作方案。聚焦“两重”“两新”政策不落地问题,集中排查政策承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成立工作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党组会议专题进行研究,确保全年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领导:严加友

责任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二、聚焦履职担当,构建齐抓共管责任体系

5.压紧压实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的建设与发展改革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省委“五张责任清单”“七张问题清单”为牵引,推动“四责协同”。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提出措施。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1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责任领导:严加友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6.扛稳抓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对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每年至少听取1次处室(单位)负责人加强党的建设和述职述廉情况报告。每年至少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处室(单位)负责人进行1次廉政谈话。

责任领导:严加友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

7.从严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处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排查违纪苗头和隐患。每年至少2次与分管的处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至少向委党组书记汇报1次履行“一岗双责”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严肃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自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查摆问题并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抓好落实。

责任领导:委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8.落实落细委处室(单位)责任。委处室(单位)负责人作为处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廉政教育和法纪法规教育,加强对本处室(单位)人员的管理监督,分析排查廉政风险,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做好风险防控,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监察组报告。

责任领导:委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三、聚焦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机制

9.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委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健全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根据需要及时修订完善集体决策事项清单。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

责任领导:委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10.加强选人用人管理。严格选人用人程序,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加强用人监督,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完善涉及重要权力事项、廉政风险较大岗位人员定期轮岗机制。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为“行动派”“实干家”撑腰鼓劲。坚持以“三看”“三破”“三到”选任干部,大力选拔任用政治上过得硬、工作上靠得住、作风上行得正的干部。

责任领导:沈晓军

责任部门:人事处(人才处)

11.健全完善财物管理。严格规范委机关、委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委机关、委属企事业单位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及时处置报废资产设备。加强三公经费使用、公务用车管理。

责任领导:沈晓军

责任部门:办公室

12.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规范发展改革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涉及国家、省、市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完善资金使用决策机制和支付管理办法,确保程序合理规范、专款专用,杜绝幕后操作、利益输送。

责任领导:委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四、聚焦正风肃纪,厚植机关勤廉文化氛围

13.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积极落实市委部署要求,一体推进“四个抓好”。抓好学习研讨。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用好“四学一讲”机制,提升学习实效。抓好查摆问题。坚持对标对表逐项查,认真开展“四查四找”,全面深入检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办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找准症结。抓好集中整治。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结合实际加强警示教育,做到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抓好开门教育。深入基层调研解难。深化“持正确政绩观、建为民新业绩”行动,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保护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责任领导:委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14.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委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三张清单”等制度,规范做好委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接到请托事项记录报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参加评审活动报备等工作,认真做好处室(单位)和公职人员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和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突出常提醒早教育,加大谈心谈话和约谈纠偏力度,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依规依纪开展案件审查、规范案件审理、处分执行和备案工作。认真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加强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案后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责任领导:沈晓军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15.持续推进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深化清廉机关示范点建设,积极培育选树清廉党支部、清廉单位先进典型。创新开展新时代廉洁教育,深化“嵌入式”党性教育、“贯穿式”政德教育、“分层式”警示教育、“互动式”家风教育,着力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争创“清风廉韵嘉机关”廉洁文化品牌。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推动党员干部从严律己、从严治家。

责任领导:沈晓军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附件

 

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序号

重点工作

具体要求

责任部门

时间安排

1

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一季度

2

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制定实施工作方案,一体推进“四个抓好”。

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3月-7月

3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制定实施《2025年市发展改革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二季度

4

落实“一岗双责”

委党组专题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二季度

5

及时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

做好科级领导干部及以上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变动情况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等填报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处(人才处)

全年

6

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

每季度1次。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全年

7

健全完善财务管理

严格规范委机关、委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办公室

全年

8

加强采购管理

切实加强委机关、委属企事业单位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加强制度建设。

办公室

全年

9

加强资金管理

加强发展改革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涉及国家、省、市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

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全年

10

推进机关廉洁文化建设

积极培育创建清廉党支部、清廉单位先进典型,争创“清风廉韵嘉机关”廉洁文化品牌。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全年

11

加强事业单位廉政建设

督促事业单位完善廉政制度,加强警示教育,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属事业单位

7月-10月